劉璋用三年之約打發(fā)走了董扶。
現(xiàn)在州牧府里劉瑁才剛剛被他壓制住,北邊有漢中張魯,面上忠順,暗里只怕是謀劃割據(jù)漢中,南中地區(qū)叟夷時不時叛變,幾天前,越嶲郡上報來一條消息,說是有叟帥作亂,他還需要和王商討論下,派誰去平定。
肘腋之間,又有帳下司馬趙韙包藏禍心,益州不少大族也是作壁上觀,想觀察一下他這位新任益州牧的成色如何,再做下一步的決斷。
目前劉璋的處境可謂是風(fēng)雨招搖,此時他只想多多招攬人才,撫平東州人和蜀人之間的隔閡和仇視,先坐穩(wěn)益州牧這個位置。
況且他父兄剛剛?cè)ナ?,就算娶親也要等上一段時間。另外作為一名現(xiàn)代人,雖說來到古代要入鄉(xiāng)隨俗,但對于十五歲的小姑娘,他心中多少有些下不了手。
綜合各種因素,劉璋索性立了個三年的約定,三年后黃婉十八,正是合宜的年齡。
根據(jù)《禮記·曲禮上》記載:‘男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十五而許嫁,二十而嫁。’在現(xiàn)代人眼里算是比較正常的嫁娶年齡,只是到了戰(zhàn)國時期,戰(zhàn)爭頻繁,為了補充男丁,齊桓公曾令:“女十四歲出嫁”,而越王勾踐則令:“女十五歲出嫁”,將女子嫁娶年齡提前了。
但是女子不到十五歲就結(jié)婚生子,對身體健康的危害非常大。據(jù)史料記載,曾有大臣諫言,說此舉對女子有危害。但是,并沒有被皇帝采納。可見古人并不是不知道這一點,而是因為這樣,能夠讓人口數(shù)量快速增加罷了。
他從董扶處得了黃婉的閨名,知道這位黃小娘單名一個婉字。
至于和董扶說的三年內(nèi)誅殺李榷、郭汜這兩個賊子,是劉璋心里最近盤算的計劃,他計劃三年之內(nèi),坐穩(wěn)益州牧的位置,拿到李榷、郭汜這兩顆禍亂天下的賊子人頭。
只是欲成大事,需要人才,當(dāng)然這東漢末年最不稀缺就是人才了,只是眼下在劉璋幕府里的人才就不多了。
想到這一點,劉璋不由有些苦惱,苦惱他父親劉焉沒有給他開一個好頭,反正給他挖了不少坑。
第一個大坑自然是東州人和益州人之間的矛盾,這個就不用詳細展開。
另一個大坑就是他這個益州牧和蜀地士人的隔閡,劉焉為人強項,不肯分割一點權(quán)力給別人,尤其不相信蜀中士人。
當(dāng)然這也是有緣故的,平定益州黃巾動亂的州從事賈龍,也是迎接劉焉進入蜀地的人,因為劉焉派遣張魯去往漢中斷絕關(guān)中和蜀地的道路,以及誅殺了巴郡太守王咸和巴郡大姓李權(quán)立威,所以賈龍懷疑劉焉對朝廷不忠,有異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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