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庭審持續(xù)了一個多小時,法官當庭就做出了判決。
“本庭宣布,根據(jù)我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guī)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住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本案的當事人,林寒先生,不僅見死不救還幫助藏匿尸體,罪行惡劣,且影響深遠,故而本庭宣判,判處林寒先生有期徒刑七年?!?/p>
林寒聽到了這個宣判結果,當場就反抗了起來,“我不服!為什么就判定我是故意包庇夏陽?我不服!”
“不服,請向高級法院提起二審申訴?!?/p>
法官一錘定音,林寒再反抗也沒有用,他被獄警給控制著,強制性的拖離現(xiàn)場。
“夏憶夢,都是你在搞鬼,你這個賤貨!”
這是林寒第一次在大庭廣眾下,不顧形象的對夏憶夢破口大罵。
夏憶夢平靜的看著他叫嚷的模樣,眼裏沒有絲毫的波瀾。
看來那個律師,還真的是有兩把刷子,強者遇上強者,總歸有一個要妥協(xié)。
南柯當初預計林寒起碼要遭受十年的懲罰,而現(xiàn)在的結果是七年,律師為他爭取到了最少三年的減刑,
呵!
七年,對他這樣一個蛇蝎心腸的人來說,還真的是算少的了。
林瑜茗此刻已經(jīng)被氣的癱軟在了座椅上,她拍著劇烈起伏的胸口,一副不能接受的樣子。
“謝謝你,夏小姐?!?/p>
夏憶夢的臉色有所緩和,她伸出手,拍了拍被害人母親的肩膀,“節(jié)哀,以后有什么需要幫忙的,盡管開口,特別是林家那邊要是有人敢找你們麻煩,一定要告訴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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