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氏騙局,本質上是一種金融操作的手段。
實際上,不少金融手段,如果缺少監(jiān)管,很容易就會淪為騙子手中的工具。
要知道,“金融”、“股票”這些事物剛剛出現(xiàn)在這個世界上時,其實和“騙錢”是相距不遠的。
所以,隨著社會的發(fā)展,金融行為受到的法律限制也是越來越嚴格。
畢竟,就像有人說的那樣,最快能讓一個人發(fā)家致富的辦法,往往都是寫在《刑法》上的。
然而,具體到美國這個已經(jīng)被華爾街的金融業(yè)者們操控的國家,卻又有些不同——
華爾街既然操控了整個國家,自然希望對自身的監(jiān)管越少越好,尤其是他們使用一些比較危險的手段時。
因此,不少在其他國家屬于非法的手段,在美國卻只是踩線和合法而已。
這種標準的不同,導致美國龐氏騙局之類的金融詐騙案件層出不窮。
上到好萊塢明星的巨額身家,下到一般工薪階層的養(yǎng)老保險,都在金融騙子們的狩獵范圍之中。
這或許就是“自·由”的代價吧!
而相比于被騙的人們,騙子們就要精明很多了。
為了防止自己哪天翻車后,手里的巨款被法庭強行追回,他們一般會選擇盡快把錢花掉。
而這其中,又分為兩種——
一種自然是花在自身的享受上。
雖然,把錢變成不動產(chǎn)或衣服什么,法庭也能進行封存追回。但起碼吃進肚子和噴出身體的東西,是誰都沒辦法的。
對騙子們來說,可真的是“有錢不花,過期作廢”了。
第二種,則是赫赫有名的xiqian。
這種方式,不只騙子們在用,其他各種有不法收入的大佬們也在用。
上到華盛頓的國會山,下到底特律的黑幫街區(qū),都有這種行為的支持者。
與第一種純粹享受,而沒法收回的方式不同,xiqian花出去的錢,最終還會回到騙子和各位大佬們手中。
然而,那時,這些錢卻已經(jīng)變成合法收入,即使法庭也沒法追回了。
就像騙子騙來的錢固然是非法收入,但如果他拿這些錢去買個漢堡,人家賣漢堡的人賺的錢可是正經(jīng)錢。
可如果賣漢堡的人,緊接著又把自己賺的錢的一部分捐贈給了某個以騙子的親屬的名義創(chuàng)辦的慈善基金會呢?
這似乎依舊是一個合法的收入過程,而現(xiàn)代社會,也早就沒了株連九族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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