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陽光明媚的早晨,宣婉洗漱收拾完后準備下樓吃早飯,剛巧遇到一樣要去吃早飯的陳琛。
“早啊!”看在項鏈的份上宣婉主動跟陳琛打招呼。
陳琛瞥見宣婉脖子上帶的上一條珍珠項鏈,略微不悅的問:“怎么沒有戴,是不喜歡嗎?”
宣婉出于自然反應摸了摸脖子回答:“沒有,很喜歡,只是覺得太過隆重,怕弄丟了就沒有戴?!?/p>
陳琛似乎對這個回答不滿意:“不喜歡就不喜歡,沒必要找那么多借口?!?/p>
“我...”
“哼?!标愯±矶紱]理宣婉一個人去吃早飯了。
宣婉剛到餐廳,陳琛就撂下了碗筷。
“我吃飽了,你慢慢吃。”
丟給宣婉這句不咸不淡的話,讓她站著那里都覺得很尷尬。
陳琛知道宣婉時候是喜歡一件衣服都會每穿的人,她并沒有戴項鏈明并不喜歡,又何必找借口,倒是辜負他的那份心了。
陳琛不知道的是,只是因為宣婉太在乎所以才會珍藏他送自己的禮物。陳琛送自己的東西她看的比任何一件珠寶首飾都貴重,她舍不得戴,怕弄臟了,弄壞了,或是弄丟了。被如此誤會,她很委屈,可又不知道該如何辯解,恐怕再怎么辯解陳琛也不好相信吧!自高傲的宣婉做過最卑微的事情就是喜歡陳琛,無論她再怎么溫柔體貼,在陳琛眼里都是矯揉做作,蛇蝎心腸。
喜歡一個人,懶惰是嬌憨,無理取鬧是可愛,不講理是在乎;可若是不愛,體貼是煩擾,溫柔是做作,連呼吸都是大錯特錯。有多愛他,便有多卑微;有多喜歡,便有多少委屈。
碗里的粥已經沒有了溫度,可比起宣婉的心冷又算得了什么。
“陳總,下周的晚宴要不要替您約白姐?!泵貢戳岁愯〉臅r間安排表后詢問。
陳琛瞪著秘書,秘書看了陳琛的眼神趕緊改口:“還是你準備和夫人一塊參加?!?/p>
“等等?!标愯∠氲搅嗽缟系那榫?,又改變了主意?!斑€是幫我約白晶晶吧!”既然她不愿意,自己又何必強求。
“是?!泵貢s緊逃離,輕輕的關上陳琛辦公室的門口后,如釋重負,深舒一口氣慶幸自己又逃過一劫。
做陳琛的秘書是他做個最錯誤的決定,如果不是因為陳氏的高工資和害怕陳琛報復自己,他早就辭職了。這位大老板除了脾氣古怪,倒也沒什么苛刻下屬的行為。
宣婉很愛陳琛是不錯,但也不是全靠他的愛而活,不讓宣婉早就命歸西了。她興趣廣泛,不僅喜歡那些名媛所愛好的音樂,品酒作畫,她還喜歡騎馬。心情煩悶時就喜歡去馬場溜一圈,看見漂亮英勇的馬兒,心情也就舒緩很多。如果宣婉生在古代,一定是位能文能武的奇女子,可若是碰巧又嫁了陳琛這樣的夫君,成為了深宅怨婦也不定。宣婉曾經光芒萬丈,只是因為嫁給了陳琛才收斂起她的高傲。
“啊,救命??!”
馬兒似乎也對懦弱的宣婉不滿意一樣,一個翻身把宣婉甩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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