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p10火燒
百靈和我出了南苑,在食人街的小吃攤上胡吃海喝了好幾場,在一個養(yǎng)生會所前遇見一個扎著馬尾氣質(zhì)超級好的女子。我盯這她的背影直發(fā)呆。百靈笑的花枝亂墜。
“楊小花,看來后天花見巫女的選拔你一定要勝出!不然你媽媽四處招搖,把你家裏所有的錢都花光哦!”
我盯著那個養(yǎng)生會所,咬了咬呀,暗暗攥了攥拳頭。
其實,花見巫女和軍長的故事,沒有大家想的那么美好……
他們……從未同房過。
我是老爸拖油瓶帶著,和老媽結婚的,沒錯,我老爸也不是第一次結婚。我們的家裏有一個不大的客廳,客廳裏爬滿了紫藤花,尤其是臨近陽臺的飄窗旁。三間臥房,我一間,老爸一間,老媽一間。
白天的時候,該上班的上班,該上學的上學,下班以后,老媽就在她的房間裏擺弄陽臺上幾百盆花草,老爸就在客廳裏練大字。他們每天開開心心出門,歡歡喜喜回家,然后各回各的屋,各找各的家。
有很長一段時間,我以為這就是平常的夫妻生活。直到百靈告訴我,她父親母親每晚都睡一個房間,還不許她偷看……
于是我開始不回家……我總覺或許是怕我偷看,老爸老媽晚上才不睡同一個房間!老媽以前的七次結婚,每次都有一個男孩。他們也和我一樣,在家裏住不了兩天,就迫不及待的夜不歸宿。后來我們干脆組成一個星空聯(lián)盟,寒暑假就在外面找地方通宵。
我老爸去世后,我老媽一直沒有結第九次婚??墒俏液苌倌芸匆娝?。于是我?guī)缀跽熳≡诎凫`家。我們離開食人街,回到百靈家,我對著梳妝臺的鏡子,默默的對自己說,老爸,你要加油哦!你生前不敢做的事,我已經(jīng)替你做了!從此以后,再沒有青石!我一定幫你,讓老媽離開這個家!離開你,也離開我!
那時的我,并不明白,老媽之所以可以在我們的家一直生活,是因為她和我老爸從未同房。
映像裏老媽一直都笑的很燦爛,唯一一次臉上有烏云飄過,使我們一起出門,南苑門口躺著一個渾身血跡、被打的半死、臉被燒的坑坑洼洼的人。那個人就是明叔叔。我不知道那次發(fā)生了什么,只記得他像一個乞丐似的,等在南苑門口。哦,那時南苑是個大宅子,獨門獨戶。
他的臉已經(jīng)燒的認不出是誰了,一直默不作聲的扒著臺階,我不忍心趕走他,就把我的屋子讓給他住了好一陣。
他在我家裏療傷了三、四天,才勉強說出一句話,告訴我們他就是明叔叔。
以后的日子裏,明叔叔整天躲在門口的保安室裏。
我隱隱約約有種感覺,那一晚明叔叔出了很大的事,而且是為了我的父母。
那是老爸出行訪問東部軍事要地的前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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