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家長神色訕訕,不甘地被保安趕走了。
他們心里有數,李晴趙琳不過是仗著本地戶口,用低分考入的我們學校。
而我是外省狀元,分數的含金量高不說,還是學校千辛萬苦搶來的。
何況,學校還在免費用我名下的研發(fā),這筆都能為學校省出上百萬經費。
有學校為我撐腰,他們做什么也是白費功夫。
一周后,我被叫到執(zhí)法局。
李晴趙琳和陳雪并排坐在那里,聳拉著腦袋,眼神里連一絲光亮都沒有了。
警方對我說,她們要被處以拘留十天的處罰。
但她們愿意對我賠償,如果我接受并諒解,她們可以免于行政處罰。
李晴她們抽泣著懇求我:“求你了林菀,我們真的知道錯了!”
“你就簽了吧,不然我們這輩子就完了……”
我拿起桌面上的諒解書,在她們期許的目光中,把它撕碎。
“我拒絕和解?!?/p>
李晴不甘地瞪大眼睛,聲音都劈了。
“林菀,你怎么這么狠心,你存心毀了我們?”
“你家既然是開海產品公司的,你差那點錢嗎?就算那天五萬真被我們花沒了又怎樣?對你來說那點錢算什么?”
“何況現在你根本沒有任何損失,為什么不能原諒我們?”
我轉頭看著她。
“終于說出真心話了?”
“李晴,不是沒有造成實際后果,就不算傷害?!?/p>
“你們沒傷害到我,不是因為你們心善,而是我恰好躲開了你們的攻擊?!?/p>
“如果不是我真拿了獎,開學第一天,我就成了全校的笑話?!?/p>
“如果不是我能聽懂你們的話,我被你們當猴耍,還要白白送給你們錢?!?/p>
“你們無論什么下場都是應得的?!?/p>
在她們絕望的哭喊聲中,我離開了執(zhí)法局。
學校根據警方的調查結果,最終決定讓她們三人退學。
她們爸媽原本不甘心,想再去學校鬧。
可是這件事的風波還沒平息,網友借著怒火,連她們爸媽的信息都被扒了出來。
【這種孩子,能是什么好的家庭教出來的?】
【扒出她們爸媽的單位,必須搞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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