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求也為季氏宰1,無能改于其德,而賦粟倍他日??鬃釉唬呵蠓俏彝揭?,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2由此觀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棄于孔子者也,況于為之強(qiáng)戰(zhàn)爭地以戰(zhàn),sharen盈野;爭城以戰(zhàn),sharen盈城,此所謂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故善戰(zhàn)者服上刑3,連諸侯者次之4,辟草萊、任土地者次之5?!?/p>
注釋
1求:冉求,字子有,孔子弟子。季氏:魯國大夫。宰:家臣。
2“孔子曰”幾句:事見論語先進(jìn):“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
3善戰(zhàn)者:善于帶兵打仗的人,如孫臏、吳起之類。上刑:重刑。
4連諸侯者:指主張合縱或連橫的縱橫家。
5辟草萊、任土地者:指主張盡地力的李悝、主張開阡陌的商鞅之類。辟草萊,開墾荒地。任土地,分土授民。孟子以為這些主張雖然意在發(fā)展生產(chǎn),但并不是為百姓著想,而是為了統(tǒng)治者的私利,所以反對。
譯文
孟子說:“冉求做季氏的家臣,不能改善他的德行,反而把田租增加了一倍??鬃诱f:冉求不是我的學(xué)生,你們打響戰(zhàn)鼓去攻擊他都可以。由此看來,不幫助君主實(shí)行仁政而幫助他聚斂財(cái)富,都是被孔子鄙棄的,何況是努力為君主作戰(zhàn)的人為爭奪土地而作戰(zhàn),殺死的人遍布原野;為爭奪城池而作戰(zhàn),殺死的人遍布城池,這就叫帶領(lǐng)土地吃人肉,死刑都不足以懲罰他們的罪行。因此好戰(zhàn)的人應(yīng)該受最重的刑罰,鼓吹合縱連橫的人受次一等的刑罰,開墾荒地,分土授田的人受再次一等的刑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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