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內(nèi)容簡介:《在路上》是凱魯亞克的自傳性代表作,由作家用三個星期在一卷30米長的打字紙上一氣呵成。小說主人公薩爾為了追求個性,與狄安、瑪麗露等幾個年輕男女沿途搭車或開車,幾次橫越美國大陸,最終到了墨西哥,一路上他們狂喝濫飲,吸大麻,玩女人,高談東方禪宗,走累了就擋道攔車,夜宿村落,從紐約游蕩到舊金山,最后作鳥獸散。同時,書中體現(xiàn)了作者主張的即興式自發(fā)性寫作技巧——思緒的自然流動,反情節(jié),大量使用俚語、俗語、不合評語法規(guī)范的長句,并廣泛涉及美國社會及文化習俗;另一方面,書中又展現(xiàn)了美國遼闊大地上的山川、平原、沙漠、城鎮(zhèn)……如一幅幅畫卷展現(xiàn)在讀者面前。/p
展開全部>>都有老百姓陸續(xù)上車,直到進入俄亥俄州的平原,車子才真正開始奔馳,經(jīng)過阿什塔比拉,在夜間橫穿印第安納州。清晨到達芝加哥,在基督教青年會租了個房間,我口袋里的錢所剩無幾,倒頭就睡了。我美美地睡了一天,直到夜晚才開始深入了解芝加哥。 密歇根湖吹來陣陣清風,盧普區(qū)響起博普爵士樂。我在南霍爾斯特德街和北克拉克街漫步,午夜之后又在叢林中走了許久,一輛巡邏車看我形跡可疑,就一路尾隨。那是1947年,博普爵士樂風靡全美,盧普區(qū)的樂手都在有氣無力地演奏著,因為當時博普還介于查理·帕克的作品《鳥類學》和邁爾斯·戴維斯所開創(chuàng)的新時期爵士樂的交替期。我坐下聆聽代表著我們這一代人的博普夜曲,不禁想起全國各地的朋友們,他們此刻與我同處廣闊的美國大地奔波闖蕩,熙來攘往。第二天下午,我有生以來首次進入西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