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警方調查后,周志剛和父母被依法處理。
參與拐賣的中間人,也根據周家賬冊被找到。
直到這時,我才公開自己為什么拒絕說出地址。
三天前,我們根據早餐店老板提供的線索找到林曉月。
她聽見節(jié)目組來意后,只說了一句:
“別告訴他們。”
我問她是否愿意先和孩子通話。
她拿著小滿的照片看了很久,最終還是搖頭。
“我想聽?!?/p>
“可我不知道電話另一頭,還有誰在聽?!?/p>
“我只要說一句話,他們就會順著孩子找到我。”
隨后,她從床底拖出一個舊鐵盒。
里面裝著失蹤登記復印件、救助站記錄,以及她這些年保存的求助材料。
林曉月十九歲外出找工作,被人騙上面包車。
醒來后,鞋、手機和身份證都被拿走。
她曾多次逃跑。
每次銅哨響起,附近村民都會替周家將她抓回。
周志剛很少親手傷害她。
他會在父母打人后偷偷送飯,也會替她擦藥。
“他會勸我別跑。”
“他說只要我聽話,他父母就不會動手?!?/p>
“我每次都以為,他至少會放過我一次?!?/p>
可每當她真正靠近院門,銅哨都會響。
她生下小滿后,假裝認命,白天照常做飯洗衣。
晚上等所有人睡著,她才往灶臺后的磚縫里藏硬幣。
四年里,她攢下七十三塊五毛。
那是她逃跑時全部的路費。
小滿三歲那年,她終于找到機會。
她原本想帶孩子一起走。
可周母搶回小滿,在身后威脅:
“你敢跑,我就告訴孩子,是你不要他?!?/p>
林曉月沒有停。
因為那可能是她唯一一次活著離開的機會。
她逃出后便報了警。
可周家拿出偽造的自愿說明,村民也統(tǒng)一說她只是夫妻吵架。
調查一度陷入僵局。
后來,她托人給小滿送過生日蛋糕,也寫過信。
禮物被周家攔下。
三封寫給孩子的信,則一直壓在周志剛修傘工具箱的最底層。
第一封寫在小滿四歲生日。
第二封寫在他入學那年。
第三封只有一句:
“小滿,那晚不是你的錯,媽媽沒有不要你?!?/p>
周志剛告訴小滿,媽媽七年里從未聯系過一次。
我問林曉月:
“如果周家人真的找過來,我可以公開這些證據嗎?”
她先問:
“能保證不說地址嗎?”
“能?!?/p>
“能不公開小滿的臉嗎?”
“能?!?/p>
她將舊鐵盒推到我面前。
“那就說吧。”
“別再讓他們替周家追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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